招标文件编号:CAP-GV6-G3Y-0192
本招标项目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业主分别为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陆丰项目),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项目),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三门项目),鉴于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及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已与国核联队就承担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设备采购工作由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注: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采购合同按标段分开签订。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庄,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EL91)及便携式(EL92)水下照明设备。按项目分为三个独立标段。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符合。
2.2功能要求:
1)EL91:根据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要求,水下照明主要安装在换料水池、燃料运输通道、乏燃料水池和容器装料池内。在装换料期间,用于为燃料和内插件运输、堆芯部件的拆装以及水下检查和维修等活动提供水下照明。
水下照明主要由照明灯具和安装架组成。安装架用于为照明灯具提供支撑和定位;照明灯具能在水平和垂直照射方向进行调节。
2)EL92: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的功能是提供本项目核电站中诸如装换料、核心设备操作、各类检验与维护等水下活动的辅助照明。
2.3材料要求:
1)水下照明灯的所有材料均应耐腐蚀、耐辐照、抗老化和不污染水体;
2)有机材料不得含氯离子,机械部分由不锈钢制造,有可能与水接触的材料不应使用碳钢、铜或铝;
3)电缆护套不能使用PVC材料;
4)整体或部分敷设在水中的电缆应低烟、无卤、耐辐照、防水,整段敷设在空气中的电缆应低烟、无卤、耐辐照、阻燃。
2.4设备分级:
表2.4-1安全等级、质量分级和抗震要求
标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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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1000设备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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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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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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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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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P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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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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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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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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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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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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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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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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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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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2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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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1E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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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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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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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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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供货范围:
标段一、广东陆丰项目1、2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
48套 (24套/机组,两个机组供货范围应乘以2):
标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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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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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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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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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水平位置可调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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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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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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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固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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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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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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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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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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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
48套 (24套/机组,两个机组供货范围应乘以2):
标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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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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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
EL91
|
固定式水平位置可调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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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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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1
|
固定式固定型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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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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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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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固定式水下照明设备(EL91)及便携式水下照明设备(EL92)采购项目:
48套 (24套/机组,两个机组供货范围应乘以2):
标识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套)
|
EL91
|
固定式水平位置可调型
|
6
|
EL91
|
固定式固定型
|
16
|
EL92
|
便携式
|
2
|
注:
1. 具体技术规格、数量等以本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为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见技术图纸。
2.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图、投标产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标方的经验及投标方案,对本供货清单中的数量认真的进行核对、补充、完善,并自行计算各设备、材料及用量。投标完成后,在投标人进行详细设计和招标人进行设计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仍然缺少必要的设备、材料量将由投标方无条件补足。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近5年(2012---2017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5年(2012---2017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近5年诉讼情况说明材料或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诉讼情况证明)。
3.6 近3年(2014---2017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提供近3年内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说明)。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公司投标。
3.12投标人的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8年,有良好的企业资质、信誉和能力。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人民币以外的报价。
3.14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且范围涵盖招标货物。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标段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10日(国定假日、公休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田林路888弄2号楼4层A区
4.2 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投标人是否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经办人携带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开票资料信息、签署并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原件及供方调查表(见附件,供方调查表提供电子版)至招标人所在地现场购买。
方式二:经办人先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转账或电汇到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公司开票资料信息、签署并盖章的保密承诺函原件及供方调查表(见附件,供方调查表提供电子版)邮寄至我司联系人,我司将提供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康健支行
开户行账号:31001557500050007006
户名: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5. 开/截标时间
2017年12月26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6. 开标地点
上海市田林路888弄2号楼(会议室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须在截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否决。
9. 联系信息
招标人: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2号楼
邮编:200233
联系人: 王芳敏
电话:021-33951389
传真:021-33959500
E-mail: wangfangmin@snpec.com.cn
附件:保密承诺函+供方调查表